江汉区摄影作品著作权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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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摄影作品著作权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作者:湖北瑞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07 08:00:07

软件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或专利吗?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与专利申请不冲突。软件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含义不同:软件作品完成后,无论是否实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都将依法产生著作权作品。为了获得明确的证据和防止将来的纠纷,你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专利权在被授予之前需要申请。计算机程序具有工作性质,所以它的代码表达式受著作权方法保护。著作权不保护“想法”本身,只保护“形式”。发明专利申请:

1、涉及发明专利申请的自动化技术处理。

2.与改善计算机内部运行性能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

3.涉及测量或测试计算机程序等过程的发明专利申请。

这些程序与相关产品和设备、计算机或测量装置结合形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可授予专利权。计算机程序应该独立完成并且是原创的。只要是原创作品,无论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都可以获得独立的著作权。专利权只授予第一个申请人,需要新颖性和创造性。扩展数据专利有以下几类:

1.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包括具有特定形状和结构的固体、液体、气体等。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也可以是具有工业应用可能性的想法。然而,这种技术方案或想法不能与简单地提出一个主题或想法相混淆,因为它不具有工业应用的可能性。

2.实用新型专利适合实用的新技术方案。与本发明一样,本实用新型保护技术方案。但是,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较窄,只保护具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而不保护没有固定形状的方法和物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加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低于发明。大多数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相对简单和改进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之为“小发明”。

3.设计专利中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它们的组合,以及颜色、形状和图案的组合,在审美上令人愉悦,适于工业应用的新的外观设计。”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授权的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应属于现有的外观设计;同一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文件中予以记载。”与以前的专利法相比,修改后的专利法对外观设计有了更高的要求。

武汉版权登记是不是版权认证?是的,它们其实是一个意思只是说法有所不同。在生活中,版权登记离我们并不遥远,随处可见的广告、图片、海报等都是版权的一种。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介绍一下,版权认证所需资料有哪些。

▲版权登记是不是版权认证?是的。版权登记和版权认证是同一个意思,只是说法上有所不同。而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其中一种。

▲版权认证所需资料有哪些?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2.若是以个人作者身份申请版权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合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二份,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7.计算机软件申请版权登记的,可参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等。

一、申请流程

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申请审批流程分为受理、审查、登记三个阶段。

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取得登记证书

1.受理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发放补正通知书。

2.审查

经审查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发放补正通知书。

3.登记

经审查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发放补正通知书。

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二、申请材料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联系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如在登记大厅现场办理的,还需出示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否则将不予办理。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应提交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印件,请勿复制、下载和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签章应为原件。

2、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1)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2)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注:申请人若在源程序和文档页眉上标注了所申请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最后一页应是程序的结束页,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除外。

3、有关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代理人及联系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等。

4、其他证明文件

三、下证周期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受理之日起30-60个工作日。如果企业急需,也可以办理加急,最快至5个工作日。

著作权人的主体都有哪些?著作权归属判断原则

著作权中的作品可以是多种形式的,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著作权人主体的确定,并且判断其著作权的归属。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著作权人的主体1、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都可作为认定作者的证据。2、继受人继受著作权人包括继承人、受赠人、受遗赠人、受让人、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和国家。继受著作权人只能成为著作财产权的继受主体,而不能成为著作人身权的继受主体,因著作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3、外国人和无国籍人(1)、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的;(2)、其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30日内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3)、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原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

二、著作权归属判断原则1、正式署名原则,即在作品上正式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推定为作者。署名的方式可由作者之间或作者与出版社之间合同约定,也可根据惯例在书的版权页、封面署名,或在出版说明、后记中或其他地方注明“作者”、“撰稿人”等字样。2、实际创作原则,即实际实施了产生作品的智力活动。作者通常为自然人,只有具有思维能力的自然人才可能具有创作能力;但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亦可以成为作者,当事人主张实际创作,而反驳正式署名必须提出充分的证据,如著作权的登记证明材料、公证文书、原始底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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