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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音乐著作权登记申请进度如何查询?
1、办理部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
2、申请人要求:著作权质押合同的登记,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但出质人或质权人中任何一方持对方委托书亦可申请办理。
3、材料要求:当事人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下列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2)出质人、质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注册登记证明;(3)主合同及著作权质押合同;(4)作品权利证明;(5)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共同著作权人的书面协议;(6)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7)著作权出质前该著作权的授权使用情况证明文件;(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4、申办流程: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公告;
5、办理时限: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人齐备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文件的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质押合同,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登记机关在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的同时,将登记情况编入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文献。
6、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1)著作权质押合同内容需要补正,申请人拒绝补正或补正不合格的;(2)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3)质押合同涉及的作品不受保护或者保护期已经届满的;(4)著作权归属有争议的;(5)质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的。
7、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情形:(1)登记后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质押合同涉及的作品不受保护或者保护期已经届满的;著作权归属有争议的;(2)质押合同因其担保之主合同被确认无效而无效的。
8、变更申请:质押合同担保之主债权的种类、数额等发生变更或质权的种类、范围、担保期限发生变更的,质押合同当事人应于变更之日起10日内持变更协议、《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及其他有关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变更登记。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变更后的质押合同无效。
9、注销申请:(1)当事人提前终止著作权质押合同的,应当持合同终止协议、《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及其他有关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注销登记。(2)在质押担保期限内质押合同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在质押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持合同履行完毕的有效证明文件及《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注销登记。
10、撤销、注销、变更后果: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被撤销、注销的,发给著作权质押合同撤销、注销通知书;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之撤销、变更、注销登记,应当同时在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文献中注明,并予以公示。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国家也开始着重保护作品创作者的权利。那么作为创作中一大类的美术作品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呢?
美术作品著作权包括美术作品人身权和美术作品财产权:
1、美术作品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美国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想保护自己的版权,点这里咨询专业老师,快速保护你的权益!
美国著作权的期限取决于作品的创作、出版或注册的时间。作品的时长也取决于作品是由哪些人创作的,是多个人创作的,是作为一名员工创作的,还是由其他人或公司指导的。对个人来说,1978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从创作之时起,版权保护期限为70年,至作者死亡为止。若为「共有作品」(由两名或以上作者创作),其期限自最后一位幸存者去世后延长至70年。对租借作品以及匿名或伪造名称的作品,版权保护通常在出版后95年有效,在创作后120年有效,以较短者为准。对1978年1月1日前创作的作品而言(受1909年版权法保护),期限规则是完全不同的(而且更加复杂)。期限的长短取决于很多因素,包括作品是否“出版”和是否更新版权。一般来说,根据1909年《著作权法》,版权保护从作品的第一次出版开始,有效期为28年,可延续28年,保护期共计56年。在1976年,国会把续约协议延长到了47年,并把可能的整体保护延长到了75年。在1998年,国会又一次将续约条款延长了20年,并可能在95年的保护期内生效。
如果是1978年1月1日以前创作的作品,在作者死后(或至少到2002年12月31日之前),版权有效期为70年,但不能出版或注册。对2002年12月31日以前出版的作品,版权期为2047年12月31日。
版权是否在海外受到保护?
世界上不存在可以自动保护各国作者作品的“国际版权”。而本质上,版权保护具有“本土性”,这意味着版权保护或取决于各国法律。但大多数国家都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或《世界版权公约》两大国际版权协定的成员国,对外国作者给予了重大保护。
在这些条约下,符合资格的外国作品通常必须受到当地作品同样的保护。这个基本的原则在国际版权法上被称为“国民待遇”。国际版权协定也为版权保护规定了一些“最低标准”。举例来说,版权期一般持续到作者死后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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