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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区美术著作权登记形式有哪些?
计算机软件侵权的法律责任
计算机软件诉讼中的所适用的民事责任,可分为侵权的民事责任和违约的民事责任。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诉讼中违约民事责任的适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章民事责任、第二节违约合同的民事责任及第一节一般规定的条文进行。
计算机软件侵权民事责任的种类
计算机软件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要依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进行。该条规定的民事责任形式有:1、停止侵害;2、消除影响;3、公开赔礼道歉;4、赔偿损失;5、还可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其他民事责任形式。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著作权价值该如何评估?
著作权价值的评估方案可以分为三个大类:一类是遵循劳动价值论,从生产投入的角度对价值进行评估,即成本法或称重置成本法:一类是建立在均衡价值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寻找类似著作权作品的市价来进行估值,即市场法;另一类是从著作权需求方出发,以著作权权利能够带来的收益评估著作权价值,即收益现值法。著作权重置成本计算公式为:著作权价值评估=重置成本×成新率具体的计算步骤如下。
1.取得重置成本在评估著作权的重置成本时,根据情况的不同,采用的方法也就不相同。在著作权的历史成本可以可靠地计量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财务核算法和指数调整法。不管采用财务核算法还是指数调整法,都首先要确定被评估著作权的实际成本(历史成本)其关键就在于确定哪些成本因素可以计入著作权价值,一般情况下,的可以计入著作权价值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考察创造环节的人工成本)、办公设没各的用品、人员培养培训费、专家咨询费、翻译、差旅费。在取得历史成本后,将其中的材料、人工等费用分别按照现时的价格标准进行重新计第,就得到了重置成本(财务核算法);或者选用合适的价格趋势指数,将历史成本转化为现时成本,也可以得到重置成本(指数调整法)。
当著作权的历史成本无法可靠计量时,重置成本的计算是很困难的,如果著作权的成本构成结果清晰,每种成本在市场上又有类似成本价格,可以通过成本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著作权的重置成本,这是成本法与市场法的综合运用。2.确定成新率著作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不存在有形损耗,因此只能采用间接的方法测算其成新率、较为常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预测尚可使用年限法著作权是有限的保护年限,假如著作权在每年中的经济损耗是一定的,那么尚可使用年限和总使用年限的比值即可表示成新率。使用这方法的关键在于通过专业人员的经验以及调研等合理确定使用年限,若著作权的使用年限完全由合同决定,则无需进行预测。二是摊销余额法,用摊销余额和总成本的比值测算成新率,该方法更适用于以成本摊销为目的的著作权评估。分别测算出重置成本和成新率之后,运用
计算机系统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通过其他权利人依据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一个软件设计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计算机系统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通过其他权利人依据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一个软件设计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那么软件著作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1、发布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开的权利。一般发布的软件是指从软件本身的开始直接控制,在大多数情况下,著作权人行使启动权。
2、署名权,即表明企业开发者进行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在没有相反证据的,它会在软件签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假定开发商的其他组织。
3、修改权,即对系统软件企业进行增补、删节,或者通过改变一个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修改软件实际上是开发的延续。
4、复制权,即将做出的软件的权利的一个或多个拷贝。利用某种介质将软件进行复制,仍然是目前我们使用管理软件较为普遍的形式。
5、发行权,也就是说,在出售或捐赠软件,以公众提供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系统软件的权利,但是通过软件设计不是出租的主要研究标的的除外。
7、信息网络的传输权,即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权利,使公众能够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随着互联网供他人下载的传输软件。
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可以从一种自然发展语言进行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环境语言文字的权利。
9、其他权利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享用。
10、许可权。软件著作权人可以通过许可他人行使其管理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经济报酬。
11.、分配权。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专利权和著作权都是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但是很多人都分不清楚专利权和著作权有哪些区别,所以今天我们武汉版权登记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专利权和著作权的区别1、保护对象的不同
著作权所保护的并非作品的思想内容,而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权则不同,专利法所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表达形式而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
专利权和著作权的区别2、保护条件不同
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它是独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这是“独创性”与“首创性”即两者保护条件的差异。
专利权和著作权的区别3、两种权利产生程序不同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均伴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而相同内容的几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排斥了其他有相同创造成果的人享有相同权利的可能性,所以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专利权的产生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经过申请、审查、批准、公告,颁发专利证书等程序才能产生。
专利权和著作权的区别4、两者的适用领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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