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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南区作品版权登记申请怎样办理?
侵害软件著作权行为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0条规定了侵犯的各种行为。这些行为包括:
(1)未经软件同意发表其软件作品;将他人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或者未经作者同意,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单独完成的作品发表。
(2)在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署名或涂改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的署名。
(3)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修改、翻译、注释其软件作品。
(4)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人的同意,复制或者部分复制其软件作品。
(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人的同意,向公众发行、展示其软件复制品。
(6)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人的同意,向任何第三方办理其软件的许可使用或者转让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1条规定,因下列情况之一而引起的所开发的软件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1)由于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2)由于必须执行国家技术标准;(3)由于可供选用的表现形式种类有限。另外,《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2条第1款规定,软件持有者不知道或者没有合理的依据知道其软件是侵权物品,其侵权责任由提供该侵权软件的人承担。若不销毁侵权软件不足以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的,持有者有义务销毁所持有的侵权软件,其因此遭受的损失可以向软件提供者追偿。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2.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3.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4.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5.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软件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或者软件复制品的发行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公司开发了软件,为了保专利申请护软件的权益,不被他人盗用,需要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其实软件著作权是在软件创作完成后产生的,公司开发了软件,为了保护软件的权益,不被他人盗用,需要进行软件著作权登专利申请记。其实软件著作权是在软件创作完成后产生的,理论上不登记著作权也是可行的。但是著作权可以使你在别人对你的软件盗版时,采取有利的保护措施,制止别人的盗版。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的登记?
1、填表申请软著登记:申请人需要填写你软件著作权的相关基本信息;
2、提供部分分源程序(电子版):您提供该软件的WOR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和后2000行,共计4000行,最后一页为软件退出部分代码);
3、提供手册(电子版):根据软件的不同类型:需要您提供WORD版软件使用操作手册或者软件设计说明书;
4、报送审查;
5、版权中心复审:初审通过受理后审查31-35个工作日,约45-50天左右出审查结果并公告;
6、公告发证;
登记软件著作权有什么意义?
1、可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办理软件著作权可以享受国家各种优惠政策,包括投融资、税收、出口政策等等;
2、有机会申请双软认定:软件著作权登记是企业办理双软认定(软件产品登记、软件企业认定)的必要前提。
3、可作为技术出资入股:《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规定可以100%的软件技术作为出资入股,但都要求必须首先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
4、可作为科技成果的依据: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证书、软件登记证书都可以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一项重要依据。
5、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有些企业破产后,著作权仍然可以作为资产进行转让或者质押。
现代社会越来越重视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国际的接轨也要求我们不断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并且不断完善立法。现代社会越来越重视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国际的接轨也要求我们不断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并且不断完善立法。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很常见也是经常被侵犯的一种,著作权也称为版权,自作品完成之日起,著作权人即拥有著作权,并且有权要求别人禁止侵犯的权利,那么,版权的期限是多少,以下内容由律师为您详解解答。
一、版权期限是多少软件著作权有着不同的保护期限。(1)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2)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自然人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视听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二、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的内容是指著作权人依照法律享有的专有权利的总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1.著作人身权(1)发表权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除特殊情况外,仅能由作者行使。(2)署名权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它包括作者决定是否署名,署真名、假名、笔名,禁止或允许他人署名等权利。(3)修改权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2.著作财产权(1)复制权;(2)发行权;(3)出租权;(4)展览权;(5)表演权;(6)放映权;(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9)摄制权;(10)改编权;(11)翻译权;(12)汇编权;(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不予保护的对象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单纯事实消息;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此外,创意、题材、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实用功能等属于思想层面的,不构成作品,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具有载体的作品著作权可以转移吗?
著作权转让是将著作权的所有权益转让给他人。不过对于有载体的作品,其著作权的转移该如何处理呢?是否可以转移呢?想要了解这些问题,欢迎阅读小编整理的内容。
像美术作品,属于有载体的作品,所以一般涉及的著作权有两种:一种是财产所有权,即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谁拥有原件,谁就是原件财产权的所有人;另一种是著作权,著作权是依创作或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是对作品这种智力成果的拥有,而不是指拥有该智力成果的载体。作者对作品著作权的拥有与所有人对作品原件的拥有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因而原件所有权的转移并不等同于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这就是说,美术作品著作权中的作品原件的展览权是随作品所有权转移的。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因为:作品原件转移后,一来因所有权的不断转让,很难找到原件在哪里;二来如果展览权仍由著作权人行使,就会和原件所有人的财产权发生冲突。同时,美术作品的原件所有人也往往有展览原件获取经济报酬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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