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湖北瑞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荆州音乐作品版权申请怎样办理?
侵犯著作权会受刑法处罚吗?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侵犯著作权的纠纷,主要就是对他人著作权造成了侵害,在这种情况下,势必会对著作权人的利益有所影响。而著作权人出于维权的考虑,必然就会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但是在追究责任的时候,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解决著作权侵权纠纷,这就要看实际情况是如何的。若是直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也是可以的。解决著作权纠纷有哪些方法?
1、发生著作权侵权纠纷之后,当事人之间可以选择协商解决,之后达成和解协议。
2、也可以在第三人的协助之下,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侵犯著作权纠纷。
3、当事人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有关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若不愿意协商或者无法协商,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后反悔,同时也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条款约定,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专有使用权的内容由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人祸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权利,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支付报酬标准支付报酬。此外,许可使用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抄袭其实就是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对于抄袭的行为虽然受到了很多人的唾弃,但是抄袭的现象还是屡禁不止,想要抵制抄袭首先我们得学会认定抄袭,接下来小编主要为大家介绍一下,如何认定抄袭?希望会对您有帮助。如何认定抄袭?
1、抄袭,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
2、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剽窃(抄袭)一般来说应当遵循两个标准: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3、在法律上对抄袭比较明确的界定来自于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给××市版权局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的答复。该答复第二条对抄袭的形式进行了初步认定: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
4、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
如何认定抄袭?其实只要我们能够了解清楚这个问题,那么对于抄袭的抵制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在以上的文章当中对于这个问题小编已经为您做了详细的介绍,想要了解此问题的朋友们,可以认真的阅读以上文章内容。
著作权质押合同如何变更及注销
大家都知道将著作权出质作为担保需要签订质押合同,如果想对合同进行变更或注销的话应该如何处理呢?
一、质押合同变更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质押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变更之日起十日内持变更协议、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及其他有关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变更登记;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变更后的质押合同无效。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变更登记的,要收取登记费,同时在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文献中注明。
二、质押合同注销当事人提前终止著作权质押合同的,应当办理合同注销登记。此种情形下,当事人应当持合同终止协议、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及其他有关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注销登记。在质押担保期限内,质押合同履行完毕的,应当进行合同注销登记。此种情形下,当事人在质押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持合同履行完毕的有效证明文件及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注销登记。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注销登记后,发给著作权质押合同注销通知书,同时在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文献中注明。
下一篇:十堰摄影作品版权流程是怎样的?
最新文章
- 江夏区摄影版权登记申请进度查询详解[ 2024-12-29 ]
- 江夏区摄影版权登记申请进度查询指南[ 2024-12-28 ]
- 汉阳区音乐版权申请进度查询详解[ 2024-12-27 ]
- 汉阳区音乐版权申请进度查询指南[ 2024-12-26 ]
- 蔡甸区音乐版权查询详解[ 2024-12-25 ]
- 蔡甸区音乐版权查询指南[ 2024-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