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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形式有哪些?
计算机系统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通过其他权利人依据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一个软件设计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计算机系统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通过其他权利人依据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一个软件设计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那么软件著作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1、发布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开的权利。一般发布的软件是指从软件本身的开始直接控制,在大多数情况下,著作权人行使启动权。
2、署名权,即表明企业开发者进行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在没有相反证据的,它会在软件签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假定开发商的其他组织。
3、修改权,即对系统软件企业进行增补、删节,或者通过改变一个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修改软件实际上是开发的延续。
4、复制权,即将做出的软件的权利的一个或多个拷贝。利用某种介质将软件进行复制,仍然是目前我们使用管理软件较为普遍的形式。
5、发行权,也就是说,在出售或捐赠软件,以公众提供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系统软件的权利,但是通过软件设计不是出租的主要研究标的的除外。
7、信息网络的传输权,即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权利,使公众能够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随着互联网供他人下载的传输软件。
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可以从一种自然发展语言进行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环境语言文字的权利。
9、其他权利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享用。
10、许可权。软件著作权人可以通过许可他人行使其管理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经济报酬。
11.、分配权。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版权服务中心温馨提示,权利人可以提交的证据有两类:
一类是证明原告享有版权的证据。包括当事人提供的涉及版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武汉版权登记证书、取得权利的合同等。
另一类是证明被告侵权的证据。包括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定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版权复制品而取得的实物、发票等。
网站未经允许提供下载违法吗?详细内容如下:
一、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及其他作品的,违反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反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以刊登收费广告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也就是说,如果网站提供的是免费下载,但是网站上有刊登收费广告,这也是违法行为,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如何理解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以下情况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三、如何理解违反所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以下情况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千张(份)以上的;(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
综上所述,如果网站提供的是免费下载,但是网站上有刊登收费广告,也视为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显然这也是违法行为,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网站未经允许提供下载一般来说都是违法的,一般网站都是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侵权行为。
侵犯软件著作权怎么认定
一、软件著作权认定条件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定的机构一般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二、侵犯软件著作权怎么认定
对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中的侵权行为认定与责任承担方式,主要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或者本条例另有规定外,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二)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四)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六)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三、侵犯软件著作权规定
计算机软件作为作品形式之一,根据国家颁布的软件著作权法规所获得的保护。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权利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被侵犯时,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侵权行为的认定上应当注意,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
综上所述,软件具有开发工作量大、开发投资高,而复制容易、复制费用极低的特点。为了保护软件开发者的合理权益,鼓励软件的开发与流通,广泛持久地推动计算机的应用,需要对软件实施法律保护,但是单单靠法律规定不足以实现保护的,更重要的是大家自觉不适用盗版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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