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作品版权申请进度如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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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作品版权申请进度如何查询?

作者:湖北瑞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10 08:05:5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一、一般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二、特殊规定

1、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

2、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

3、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

4、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5、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造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单独行使著作权;

7、职务作品,除应归法人或者其他人享有的除外,其著作权归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应归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的著作权是指:①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

8、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

9、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其著作权仍归作者享有;

10、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至继承人享有;

11、著作权属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其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法定的保护期依法转移至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其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国家享有。

其实软件著作权登记这件事情,如果当初提交的材料有些细节存在错误的话,可能就会导致最后颁发的证书上的编码以及相关的时间期限等都会存在着问题的。有的时候软件著作权登记证颁发下来了以后还要对有些材料进行补正,如果遇到这种事情,肯定也特别的关心软件著作权登记补正的规定是什么?

1、软件全称

一般以“软件”、“系统”、“平台”、“插件”、“中间件”等词作为全称结尾,不使用“工具”、“计算”、“系列”等结尾。

2、软件简称

不要比全称更为复杂或超出全称所描述的功能范围。即,一般应当摘选自软件全称,不能出现全称中未出现的字词。

一、申请表

(1)有特别需要,必须要填

对在简称中出现而全称中未出现的字词,应当对使用该字词的含义及原因等进行解释说明,并保证其不涉及其他法人的名称、商标或标识。如果该字词是注册商标,则须提交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2)无特别需要

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候某些申请人其实对于自己软件的简称并无特别需求,往往是为了填表才临时想一个简称。这种情况下,申请人本身对于软件简称没有特别要求,在遇到补正时,可以将“不填写简称”作为一个补正选项告知申请人。在某些时候,可能会节省客户时间,提高补正效率。

在此种情况下,应同时检查源代码和技术文档中是否存在该软件简称中出现而软件全称中未出现的字词,包括源代码和技术文档中的文字和图片,如存在,应当删去(文字中出现)或隐去(图片中出现)。

3、开发完成时间(申请人常为公司)

(1)申请人自己开发

一般应当晚于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成立日期。

(2)其他人/公司开发

可以早于、晚于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成立日期。此时常见的,申请人是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拟登记的软件著作权,则在补正时应当完成以下事项:

①提交申请人受让该软件著作权的转让协议书;

②提交转让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公司的需加盖公章);

③在申请表的“权利取得方式”项目选择“继受取得-受让”。

注:在补正中,如有其他必须说明的问题,须加以说明。鉴于其他著作权取得方式较鲜见,因此如果上述情况不符合,须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说明/证明(加盖公章确认以及说明的日期等),并在申请表中做相应调整。

二、源代码(常选择一般交存)

1、页眉

应当调整为统一的格式,即,左边为“软件全程版本号”,右边为页码。

2、正文

只接受文本程序语言,不接受图形语言。源程序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每页程序不少于50行(后30页末页可少于50行),总计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源程序应当有较为明显的开始和结束代码。

源代码中不能出现“作者”、“Author”等明显涉及权利归属的词。

三、技术文档

1、格式

包括封皮、目录、正文三部分,页眉应当和源代码部分一致。封皮包括技术文档名称、申请人名称、软件首次发表日期(精确到月)。

2、内容

所有出现的时间节点应当和申请表中的各个时间节点一致。

3、篇幅

整体上应当和软件总行数相适应,应包含软件的详细使用说明或设计开发文档,不能出现软件行数很大而技术文档很简略的情况。

四、其他

递交文件应当仔细检查,不能出现缺页、夹页、废纸打印等现象。

未经得作者同意出版社加印图书合法吗?

如果自己的作品未经得著作权人同意出版社可以私自加印图书吗?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情况,作者与出版社之间约定的,未能达成一致就进行了图书的加印。那么,这种行为合法吗?下面,我们通过一个著作权案例来介绍这其中的内容信息。

李某是一位作家,李某与某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出版发行自己的一部新作品,他们在合同中约定,如果该图书需要重印再出版的,双方需另行协商。由于该图书很畅销,这个时候出版社就重新加印了该图书,并在加印后给李某继续图书与相应的稿酬,李某却已出版社违反合同约定,未与其协商为由,要求出版社承担赔偿。

未经得作者同意出版社加印图书合法吗?依据法律规定,虽然出版社在加印图书,只需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通过此案例来看,出版社需征得李某的同意才能加印,李某在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时,双方约定该图书。若需重印再版双方另行协商,出版社如要加印图书,应当征得李某的同意。

在未征得李某的同意的情况下,出版社及加印了该图书,出版社其行为也构成了侵权,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作品,图书出版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图书出版者。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出版应当依照《著作权法》承担民事责任,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利。并支付图书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

我国的著作权(也称版权)的作品,指在文学、艺术等领域的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大多申请人在未申请版权前都不太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等到自己的作品被侵犯时才想起维权,那时就太晚了,那怎样来办理版权呢?其靠谱吗?下面由小编给大家整理版权注册流程:

1、填写申请表:在官网上用户注册,再登陆用户,按要求在线填写申请表,确认后提交并打印相关文件。

2、申请人或代理人按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3、缴纳申请费:当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时,由登记机关出具缴费通知书,其按照通知书要求缴纳。

4、登记机关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受理申请,并向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和支付票据。

5、补正程序:申请文件有瑕疵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在自发出更正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更正材料。逾期未改的,认为是撤回;还是不符合规定的,登记机关可不给登记,且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6、获得登记证书: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陆中心网站查看著作权登记公告。版权申请你需要先填写申请表,申请文件的提交,费用的支付。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如果得知您需要补正申请文件,您需要补正,最后您可以领取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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