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影视作品著作权登记代理机构如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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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影视作品著作权登记代理机构如何选?

作者:湖北瑞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21 08:39:52

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著作权从软件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但是为什么还需要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呢?我们来了解一下软件著作权登记意义和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意义

(1)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

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2)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

软件版权受到侵权时,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司法机关可不必经过审查,直接作为有力证据使用;此外也是国家著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犯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

(4)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相应材料

(5)企业破产后的有形收益

在法律上著作权视为“无形资产”,企业的无形资产不随企业的破产而消失,在企业破产后,无形资产(著作权)的生命力和价值仍然存在,该无形资产(著作权)可以在转让和拍卖中获得有形资金。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

(1)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

(2)提供部分源程序(电子版)

(3)提供手册(电子版),根据软件的不同类型,需要您提供WORD版软件使用操作手册或者软件设计说明书

(4)报送审查

(5)版权中心复审,初审通过受理后审查31-35个工作日,约45-50天左右出审查结果并公告

(6)公告发证

如果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时,构成著作权行政违法行为。那么这些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行政责任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呢?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行政责任有哪些?

1)对于构成著作权行政违法的行为,著作权主管部门可以采取警告,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2)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著作权主管部门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著作权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著作权行为情节严重的行政责任有哪些?

情节严重的,著作权主管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2500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3)经营侵权制品在250册(张或份)以上的;

4)因侵犯著作权曾经被追究法律责任,又侵犯著作权的;

5)造成其他重大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有效期为多少年?

一、什么叫软件登记?简单的说,软件登记就是你设计的软件,为了防止别人盗版、为了预防以后你拥有并支配这个软件而享有的权利的受到侵害,而在国家商标局登记注册这款软件的所有权,证明归你个人所有的一种行为。进行软件登记所需材料:1、产品登记申请表;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著作权证书复印件、检测报告。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什么?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诸多领域广泛使用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拥有证书的公司可享受国家对软件产业的有关鼓励政策;对于个人来说,《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还是对个人软件编程水平的权威认可。

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有效期为多少年呀?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也就是说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就自动产生,其间不存在开发完成日到首次发表日这个间隔,其保护期限为作者有声之年再加50年。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其保护期存在开发完成日到首次发表日这个间隔,而50年的保护期是从首次发表后开始计算,其实前面开发完成到首次发表这段时间也是保护期。某软件的首次发表日期是2008年12月22日,那么其保护期为2058年的12月31日。理论上,这个证书的有效期同软件的保护期。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是对著作权人权利的一种限制措施。著作权法定许可有一定的特点,许多人对于著作权法定许可不是很了解,那么著作权法定许可的特点有哪些呢?阅读完以下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向多国提供免费版权之著作权法定许可的特点是?

1.著作权法定许可性质著作权的法定许可规定使用人事先不必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即可使用其作品,但事后必须支付法定的报酬。这一制度虽然限制了著作权人的许可权,但仍保护了他的获得报酬权,使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得到满足。这一制度的优点就在于即使公众广泛利用作品的愿望成为现实,又使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得到确保,鼓励了其创作和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地分配了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此外,法定许可使用方式效率高,简便易行的特点,大幅度地降低了传播作品、使用作品的成本,提高了使用者的经济效益,节约了社会财富。因此法定许可的性质就是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限制著作权人的许可权,但保护其财产权,实现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

2.著作权法定许可的特点①许可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②使用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③著作权人发表不许使用声明的不得使用。

较之合理使用,除要支付使用费以外,法定许可还有这样一些特点:

首先,从设定目的看,合理使用的设定主要是从个人使用的角度出发,满足使用者个人对于文化产品的需求,允许其小范围的使用他人作品,而法定许可是为了简化著作权许可手续,为促进作品广泛而迅速的传播而设定;

第二,从使用的对象看,合理使用绝大多数情况下限定在已发表作品,个别情况也可以是未发表作品,而法定许可的对象只能是已经发表的作品,因为法定许可使用的范围通常较大,一旦使用他人的未发表作品,将严重侵害著作权人的发表权;

第三,从使用目的看,合理使用通常要求是非营利性,而法定许可未作出要求,既可以是非营利性,也可以是营利性,营利性居多;第四,从权利限制看,合理使用中,著作权人的各项财产权利均受到限制,而法定许可则在精神权利外又为著作权人保留了获得报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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