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作品著作权登记如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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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作品著作权登记如何查询?

作者:湖北瑞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20 08:38:58

————表演者与著作权人之间的关系

我国的《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作者可以自行表演自己的作品,也可以许可他人表演自己的作品,并收取报酬。因此,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演出的,应当事先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且支付报酬;演出单位使用他人作品供本单位组织的表演者演出的,由于演出单位在法律上属于表演者,故由演出单位事先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参与演出的个人无须再次征得著作权人同意。

著作权人对作品除了享有表演权之外,还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4项著作人身权,还有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11项著作财产权。表演者获得许可表演作品时,应当尊重著作权人表演权之外的其他著作权:

1.对于发表权,虽然没有直接法律依据,但是,表演自然意味着公开发表,许可他人表演即许可他人发表自己的作品。故对表演者而言,获得著作权人的表演许可,便意味着同时获得了公开发表许可。

2.对于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而言,表演者应整体尊重,在表演时应当为著作权人署名,需要修改、增删作品的,应当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

3.对于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11项著作财产权而言,表演者获得表演许可,应当只在表演者权限范围内使用作品,对原创作品或者演绎作品,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

4.表演者的表演中包含了著作权人的作品内容,表演者对自己的表演行使许可他人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许可他人录音录像、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等权利时,依照法理,仍需再次获得著作权人关于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汇编等的许可。————录制者与著作权人之间的关系

我国《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故对经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新作品,原创作者和演绎人(即改编人、翻译人、注释人、汇编人)均享有著作权。表演者使用经过演绎的作品进行演出的,应当取得原创作者和演绎人的双重许可,并对原创作者和演绎人均支付相应的报酬。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已经取消了,取消登记费用之后,审查的力度也加大了,比以前更加严格。并且,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可以自行申请的,申请地点除了北京,还有深圳、上海、成都、广州等地。个人申请和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申请,在流程和周期上是没有太大差别的,并没有加急办理提前拿证的说法。

软件著作权很多都是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申请材料比较复杂,如果材料准备不规范,就会面临材料补正的环节,并且承担较高的失败率。软件著作权代理申请相关材料: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委托授权书;

3、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4、有关证明文件:申请人及联系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软件著作权代理的主要目的大多是材料准备方面,希望专业的代理机构能够准备完善的申请材料,避免材料不合格被补正,导致申请周期延长或申请失败。

帮助数万家企业成功通过武汉版权登记,具有丰富的版权申请经验。版权登记代理范围包括软件著作权、美术作品、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汇编作品等。登记流程主要是4个环节“顾问咨询-材料准备-递交材料-获取证书”。

关于版权保护的那些事儿

昨天,网上热议视觉中国图片版权的事儿,可见现如今人们的版权保护意识还不够强烈,如果不及时不保护版权,会带来许多危害。下面小编就来好好介绍下版权保护的相关事宜,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版权保护有利于促进创新版权保护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公司而言,都非常有利于创新,一个人有的新创意并把创意给实践了,可以给另外一个人别的启发或者是动力,对人是一种榜样的形式促进创造,给你新的认知和想法,所以你也是可以创新的,个人的创新是可以促进一个公司的创新的,特别是设计公司,个人创新了,产品做出来受欢迎提升的是整个公司的形象。

二、促进良性竞争的环境、提高公司的竞争力版权保护在一定的程度上减少了抄袭度,如果没有申请版权保护,那么好的作品人人都可以抄袭,导致好的作品价值不高,更何况现在大多数人都愿意买盗版的作品,只是因为盗版的作品价格低,这样对于很多有创新能力的人是不公平的,可以说是践踏别人的劳动成果,而且有的公司抄袭别的公司的作品会导致造成恶性竞争环境,扰乱市场的规则,如果申请了版权保护就可以保护自己公司的作品不至于被抄袭,这样可以很好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三、对于个人的发展有很好的鼓励作用相信有很多的设计师或者是著作者都有同样的感受,创作出来的产品被模仿或者别抄袭,个人的心理都不好受,而且影响大的可能会上法庭,申请版权保护不但能保护自己产品的完整性,还可以对自己的个人能力有所提升,增加个人的自信心。

版权保护期限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给予保护。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4、合作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与乙于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如果甲在1990年的8月1日死亡,乙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该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

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是很广的,不仅包括文学作品,专利还包括软件的著作权,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有哪些好处?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是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二、是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三、登记后可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根据《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规定:“可以100%的软件技术作为出资入股”,但是都要求首先必须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

四、登记后可以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根据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一)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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