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影视著作权申请进度如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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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区影视著作权申请进度如何查询?

作者:湖北瑞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10 08:20:21

我国获得版权登记的方式有哪些呢?通常对于电影作品的作者来说我们可能不知道要如何获得其著作权,那么我们来告诉大家电影著作权如何获得,这样我们就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著作权了。接下来,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1)自动取得是指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不需要履行任何批准或登记手续。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取这种自动取得制度,我国也是采取这种制度。

(2)注册取得是指以登记注册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或批准后才能产生著作权,而不是自动产生。少数国家采取这种制度。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的,无须经过任何批准或登记手续。此外,无论作品是否发表,只要作品已经创作完成就能取得著作权的保护。版的威胁即使是取得了著作权也是存在的。这里面最大的一个问题其实是举证,证明自己是作者,这样才能证明自己著作权人的身份。

但2000年12月19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发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根据《解释》的规定,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指身份证、法人执照、营业执照等有效身份证件,著作权权属证明指有关武汉著作权登记证书、创作手稿等。根据上述规定,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证明著作权属的有力证明,虽然著作权属从作品完成之日就自动产生,毋需经过登记程序,但在网络时代,信息复制和传播的速度非常之快,著作权人对复制和传播媒体的控制有难度。作品一旦经过多个渠道广泛流传,要证明原始作者的身份就有一定困难,因此,主动申请著作权登记是证明自己著作权人身份的好办法。

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视为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但是这种改动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著作权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十条: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所指的作品,著作权人是自然人的,其保护期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保护期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计算机软件武汉著作权登记情形的有关规定

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一、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软件的鉴别材料,具体而言,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三)相关的证明文件,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2、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4、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二、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

三、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专有许可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合同登记。申请合同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二)合同复印件;(三)申请人身份证明。

四、申请人在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申请。

五、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记的事项作变更或者补充。申请登记变更或者补充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按照要求填写的变更或者补充申请表;(二)登记证书或者证明的复印件;(三)有关变更或者补充的材料。

六、登记申请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并由申请人盖章(签名)。申请表格应当使用中文填写。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申请登记的文件应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X210mm(长×宽)纸张。

七、申请文件可以直接递交或者挂号邮寄。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文件时,应当注明申请人、软件的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

软件著作权转让流程怎样

软件著作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软件武汉著作权登记部。

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

8、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全球各国对著作权的获取制度和态度存在差异,部分国家采用的是注册获取制度,法律规定,只有经过注册登记才能获得著作权;部分国家坚持的是自动获取制度,即在作品完成的一刻起,作者就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则不作为著作权产生的必要条件。我国就采用的自动获取制度,版权登记的缺点也源自于不可避免的实践困难。

《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尢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车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对国内的作者,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起自动产生;对外国作者,著作权自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时起自动产生,并不需要办理武汉著作权登记。但是,中国的著作权立法及相关法律,一方面并未排除自愿登记;另一方面,对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如计算机软件),法律要求办理登记才能获得实质性保护,对著作权中的一些特殊权利(如产权质押),法律则要求必须办理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在中国,不进行版权登记不等于没有版权,但未进行版权登记得不到法律上实质性的版权保护。自动获取给权利人带来了便利,不用经过审批和注册就能够拥有作品著作权,然而在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却需要提供有效证明的时候版权登记的必要性才凸显出来。

版权登记存在的另外一个缺陷是,进行了著作权登记的作品,依然有可能被撤销登记,这也是一定程度上因为自动获取原则。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六条,登记后发现原作品属于不予登记的作品范围,登记后发现与登记事实不符,以及重复登记或申请人自行撤销原作品登记,出现以上情况的作品,登记机关会撤销其登记。

另外,版权登记审查知识形式审查,并不是实质性审查,主要的审查点在于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不会对申请内容做过多实质性内容审查,这也是版权登记的缺点之一。

虽然版权登记的缺点是实质性存在的,但是版权登记的必要性是不用反复强调的,吃过一次亏就能够深刻明白版权登记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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