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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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作者:湖北瑞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25 08:32:14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办理软件武汉著作权登记的好处有哪些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1、可以帮助著作权人确定权利归属。

2、可以在作品被侵权时,能够进行维权。

软件著作权登记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诉讼中,原告常常需要拿出原稿、原件、创作行为的证明材料、受让或许可使用的合同等作为权属证据。对一些没有发表或不为人熟知的作品要拿出相关原件或合同相对困难,而著作权登记内容,如著作权证书可起到类似证明作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已将著作权证书作为证据采用。

3、软件著作权登记也能保护权利人的相关经济利益。

2019最全的职务作品版权干货

职务作品分类职务作品可以细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两大类,分类不同,著作权归属不同。

1、一般职务作品符合一般职务作品的三个要件的作品为一般职务作品:(1)作者为单位的员工;(2)作者的创作工作是为了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3)作品是作者本人意思的表达,不是单位也不是他人意志的体现。

2、特殊职务作品对某些职务作品,特别是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如果满足以下要件,就是特殊职务作品。(1)该作品的创作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2)该作品由单位对外承担责任。满足上述两个要件的职务作品为特殊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内容

1、单位作品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2、一般职务作品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3、特殊职务作品这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软件著作权无论对于个人还是对于企业来讲都是比较重要的,所以在软件开发之后,我们一定要尽快的进行软件著作权申请,那么在下面的文章中,小编主要为大家来介绍下,软件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希望会对您有帮助。

1、独立开发。这种开发是最普遍的情况。此时,软件著作权当然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照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2、合作开发。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一般是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软著作权归属。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者合同并未明确约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合作开发的软件如果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著作权。如果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提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3、委托开发。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一般也是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该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如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则著作权人由受托人享有。

4、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一般是由国家机关与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来确定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接受任务的人不能是自然人,只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如果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5、职务开发。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的软件;(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但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6、继承和转让。软件著作权是可以继承的。软件著作权是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著作权人主要分为哪些种类?具备哪些权利?

当武汉著作权登记成功后,就有了著作权主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著作权人。而著作权人又有哪些种类呢?其具备的权利有哪些?带着疑问,跟小编来看看以下内容吧。

一、著作权人主要种类

1、著作权人包括:(1)作者;(2)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据此,著作权人包括创作作品的作者和未参加作品创作而承受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依照民法通则,公民、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权利的主体。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公民、法人自然也可以成为著作权人。3、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在某种情况下,国家可以成为著作权人。主要有以下四种:(1)公民、法人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赠给国家,国家即为著作权人。(2)作者不明的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收归国有。(3)非集体所有制组织的公民死亡时既无继承人又无受遗赠人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归国家所有。(4)法人终止,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人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归国家所有。

二、著作权人权利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以及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4、修改权即自己修改或者授权或禁止他人修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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