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武汉著作权登记审批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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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武汉著作权登记审批周期

作者:湖北瑞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09 08:13:22

软件虽然也是语言写的(比如源代码、高级语言),不过却没有任何艺术可言,而且实际上解决的是生产力的问题。

美国作为软件大国,其软件产业领先全球,所以他们也需要将自己的软件保护起来。在知识产权法领域,著作权保护已经有了伯尔尼公约和版权协定等共约,作品自创造出来之后就可以得到保护。于是,美国就推行利用著作权保护体系来保护软件,这种借道的方式简单、快捷、有效。不仅不用重新制定各国的条约,二来软件创造出来就能得到保护,不用在经过官方审查、授权,三来保护时间还长,一般都要保护五十年以上。

对于这件事,最开始的时候持反对意见的有很多国家,此外还包括欧盟国家。但是,美国利用它强大的影响力让世界同意了它的观点。现在大部分国家都是用著作权法来保护软件作品的。不过,软件毕竟不是文学艺术作品,已经表现出了某些水土不服。相较于以前,现在已经有了松动,比如以前纯软件不能申请专利,只能跟硬件结合在一起申请,现在正在加强对软件在专利方面的保护。不过,说到废除对软件的著作权保护却还是未知,因为软件权利保护最有效地、最常用的方式还是著作权。

如今,公司企业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和及时掌握推送信息,都会积极开发各种软件APP,使得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性越来越大。作为软件开发者,应当都软件著作权的相关法规有所了解,下面,计算机软件申请武汉著作权登记审批周期是什么?

1、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

注释:如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继受(受让、承受或继承),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时需先做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申请表可以到我中心网中的“软件登记特别提示”中下载)

2、填写申请表

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3、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4、缴纳申请费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6、补正程序

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自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7、获得登记证书

如到登记受理大厅领取证书,应当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3日后(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持受理通知书原件领取证书。如需邮递的,请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注释:外地的软件登记申请人或代理人如需自取证书,应当在申请表中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联系人后加注括号,写明联系人的北京联系地址,我中心将不做邮寄处理。

如何进行软件版权查询?申请软件著作权的材料有什么?

在进行版权登记的时候,必须先进行版权查询,才能判断该软件是否已经登记。那如何进行软件版权查询呢?

可以直接登陆国家版权局的官网进行查询,在查询框输入软件著作权就可以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软件武汉著作权登记所需资料1、申请者身份证明(1)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2)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提交《非职务开发证明》或《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我司提供模板)2、源程序1份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的全部提交。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我司提供)4、使用手册文档1份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逐渐加强,知识产权包含的内容也很广泛,像大家所知的版权。今日版权代理要向大家介绍一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那软件版权权力归属于哪方,如何确定?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

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归属划分:

(1)独立发展;软件版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或者是根据软件开发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开发负责的自然人。

(2)合作发展。共同开发软件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需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属。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明确约定的版权归属,则可以分割使用,可以分别对其各自开发的部分享有著作权。

(3)继承与转让。要想继承软件版权,属自然人所有,其死亡后,在保护期内可由继承人继承,继承软件版权以外之一切其他权利,包括人身及财产权。著作权人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在变更或者终止后,其著作权由承担著作权保护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能力承担著作权保护义务的,由国家享有。主要有以下三种软件著作权限制:

1.合法复制的软件所有者的权利。(1)根据所用需求将软件安装在计算机等信息处理能力强的设备中;(2)制作备份副本,以防止副本损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提供这些备份副本,并有责任在拥有者失去合法副本的所有权时将其销毁;(3)对软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使之适合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改进其功能、性能;但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将修改后的软件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类似软件。软件开发商所开发的软体,因可选择的表现方式有限,与现有软体类似,并不构成对现有软体版权的侵犯。

3.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用法。如果软件持有者不知道或者没有合理的理由认为该软件是侵权的,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软件。若复制品使用者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在支付赔偿后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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