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一般为多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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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登记一般为多久时间?

作者:湖北瑞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27 08:58:21

版权登记通常是在当地版权局登记,将版权登记需要的材料递交上去,按照程序办理即可。那么版权登记一般为多久呢?下面一起来看看相关的法律法规。

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但版权登记一般登记机关在一个月内可以审核,是从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审核通过的,就发给登记证书,并向公众进行公告。

相关的法律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

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九条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注意,版权登记一般为多久需要了解外,还需要了解作品进行版权登记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

2.上述精神内容需要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表达出来,停留在大脑里的构想还不能称作作品,必须要要有具体的表达,另外,必要要在外部世界中产生出来,但是否像录音或者写作那样保存下来还是像歌唱或者演说那样即兴而作转瞬即逝的,在所不论;

3.要具有独创性,即通过个体的智力劳动完成的作品,显然,抄袭的就不算了。

现代人创作作品显然不可能是空中楼阁,往往使用了某些前人已经创作的作品或者已经处于公共领域人皆可自由使用的作品作为素材进行创作,这种方式的创作完成的作品,该创作者仅就其独创的部分享有版权,这种独创部分可以理解为其独创的片断以及作品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版权登记一般为多久?没有明确时间规定,但一般在一个月内可审核。

关于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版权登记有不同的类型,每种类型都适应着不同的作品,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版权登记的四种类型及适应哪些作品。

1、作品武汉著作权登记

作品著作权登记,顾名思义就是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对作品本身享有著作权权利的登记。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2、著作权合同备案

权利人就享有的著作权权利进行交易或许可他人使用时,就相关合同进行的登记,具体一般包括著作权转让合同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备案登记。

3、著作权质权登记

著作权质押合同只有登记后才能生效,所以如果以著作权出质的必须进行有关登记。其中出质的权利包括: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与著作权有关权利事项登记

登记主要针对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录制的录音、录像制品;表演者对其表演;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等有关权利事项进行的登记。因为以上这些权利虽然不直接属于著作权,但它属于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的保护范畴,所以对该类权利登记,可以起到一样的作用与效果。

1.根据依据《著作权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代表文字作品作者进行相关维权,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是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是经国家版权局许可设立的,旨在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从事著作权服务、保护和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2.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诉讼管辖的规定,侵权案件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或结果发生地。因此,具体到你找个案件,对方可以在你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或选择在发现你侵权的地方法院起诉也即可以在他自身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3.若被法院认定构成侵权的话,具体赔偿多少,则需要对方提供具体损失证明,对方提供赔偿标准一般是依据版权局有关的基本稿酬的3-5倍支付赔偿,基本稿酬标准为:(一)原创作品:每千字30-100元(二)演绎作品:(1)改编:每千字10-50元(2)汇编:每千字3-10元(3)翻译:每千字20-80元(4)注释:注释部分参照原创作品的标准执行。需要指出的是,侵权赔偿不是以你是否获利为考量的,而是以权利人是否受到实际损失为考量,但你没有获利可以作为法院减轻赔偿的依据。

4.我建议你跟对方律师接触下,通过这样的方式你可以查实下文字著作权协会是否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你侵权,以及他要求的赔偿数额。初步掌握对方的相关材料及要求,你可以视情况进行协商解决或选择法院诉讼解决,一旦选择法院诉讼解决的话,你可以依据前期跟对方律师的接触来制定自己的应对策略。

5.关于出版社的责任问题,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出版社对出版作品负有合理注意义务,若能够证明出版社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而出版发行侵权作品的,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出版社能够证明出版物有合法来源的,只承担停止出版发行等侵权法律责任,而不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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