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著作权法保护原则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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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著作权法保护原则是怎样的

作者:湖北瑞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11 08:32:35

著作权法保护原则,著作权是关乎到作者的切身利益,对作者来说非常重要,若是被发现侵权了,将会受到作者的起诉,那么武汉著作权法保护原则是怎样的呢?武汉著作权登记公司为您介绍。

1、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每一位作者的成果都是来之不易,并且这些成果代表着科学文化的进步,所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容许任何人侵犯作者的权益,这样做还能激励作者以后能为社会呈现出更多的科研文化成果。

2、鼓励作品的传播原则。传播作品,让多的人认识他,为社会带去正能量,所以优秀的作品应该得到传播的体现。

3、这里是为了防止作者滥用自身作品的利益去误导公众利益,对公众造成利益损失而规定的原则。这里体现了法律的合理性。

4、与国际接轨,吸收国际著作权规定的先进经验。由于现在的网络技术发展迅速,很多作品都可以通过网络传播到国外,但是著作权的保护是有一定的区域性的,所以为了防止作品的传播跟地域保护不互相矛盾,法律特地制定了这个原则。

著作权包括什么?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一)著作权的内容 

1、人身权(亦称精神权利):

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 

包括:(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作者有权发表或不发表其作品,在不同场合发表;  (2)署名权,以在其作品上署真名、假名,或不署名,或以后署名;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比如授权出版社的编辑修改;  (4)保护作品的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他人不得分割、断章取义、歪曲、篡改; 

2、财产权(经济权利):

(1)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中的程序本身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通过演员的声音、表情、动作在现场直接公开再现作品,以及通过放映机、录音机、录像机等技术设备间接公开再现作品或者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首次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在原有作品的基础上,改变原作品的表现形式,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原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综上所述,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通过以下方式获得经济效益:复制、翻译、改编、表演、广播、展览、拍制电影、电视或录音等。

源程序是由编程设计语言,如:BASIC语言、FORTRAN语言、C语言、汇编语言发展以及信息数据库进行管理工作程序可以编写制作而成的代码化指令时间序列;目标用户程序是由数字“0”和 “1”组成一个二进制数据代码;数字“0至7”组成的八进制代码的数字“0至9”及字母“A至F”组成的十六进制代码部分组成的指令通过序列;   

条件一:申请进行登记的软件企业应当由计算机应用程序(源程序项目或者发展目标管理程序)和有关的文档组成。 源程序是由编程设计语言,如:BASIC语言、FORTRAN语言、C语言、汇编语言发展以及信息数据库进行管理工作程序可以编写制作而成的代码化指令时间序列;目标用户程序是由数字0和 1组成一个二进制数据代码;数字0至7组成的八进制代码的数字0至9及字母A至F组成的十六进制代码部分组成的指令通过序列; 文档是与软件开发、使用、维护国家有关的文字说明企业资料。如:软件需求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维护手册等。 

条件二:登记的软件是由开发者可以独立进行开发研究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文化载体上的软件。 即:软件设计应当是我们已经没有固定了表达不同形式发展并在数据存储介质上(如:打印纸、软盘、硬盘、EPROM或者ROM等)的软件。 

条件三:申请注册所需软件应已发布。发表是指:软件权利人以包括用出售或其它企业提供制件的办法向公众发行管理软件,或者就是为了我们进一步发行复制品的目的而公开进行展示设计软件。仅仅在本单位内部管理使用该软件不属于发表,通过分析鉴定的软件和在中国科技创新成果研讨会等单纯以学术性讲座为目的主要形式介绍系统软件不属于发表。 

条件四:要求企业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一个国家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 即:一个软件版权登记应用程序应被限制到发布一个独立的,该软件可以独立运行。如:基于某个软、硬平台之上能够进行独立使用、能够有效实现具有一定社会功能和性能的软件。 

扩展资料: 准备材料包括: 1、软件著作权登记简要申请表 2、企业实现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者一个单位公司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 3、软件说明书提供word文档(软件功能操作手册);要求图文并茂,图片清晰可见(图片上如果含有文字必须清晰可见); 备注:软件不是管理类的,比如是控制类软件,游戏软件,仪器设备软件,嵌入式软件等必须要提供软件设计文档。 有软件有操作界面的:包括软件设计文档+操作手册 无接口:只需提供详细的软件设计文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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